父亲投诉派出所“不抓人”
女孩的父亲告诉记者,他们发现阿兰怀孕后,阿兰才说出自己被强奸的事。据阿兰说,今年4月的一天中午,她到距离村口100多米的井边洗衣服时,被同村40岁男子阿军强奸。阿军有孩子有老婆。阿兰的父亲报案后,阿军曾经被岭口派出所传讯过,但不知道为什么,“派出所到现在也没把他抓起来”。
女孩称遭到六次强奸
记者13日来到阿兰家。据阿兰回忆,今年4月底的某一天中午,她到村口水井旁边去洗衣服,路过村民阿军的家。于是阿军就尾随着她也来到水井旁边。阿军一边假装要打水洗澡,一边试探着和阿兰说话。突然,阿军趁阿兰不注意,拉住阿兰就往井边的草丛里拖。阿兰被这突然的举动吓呆了。接下来,阿军在井边草丛强奸了阿兰。
此后连续几天,几乎每天阿军都等待阿兰来井边洗衣服。每次阿兰一出现,阿军见四周没人,就把阿兰拉到僻静的草丛里进行强奸。阿兰说,阿军共强奸了她六次。
阿兰的父亲说,阿军目前已经逃跑在外。“我女儿受到这样的欺负,难道就没有谁能为我们做主吗?”
派出所称
等孩子出生做DNA鉴定
那么单凭受害女孩指认是否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呢?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张申立律师认为,若受害女孩指认犯罪嫌疑人强奸,而且嫌疑人也供认强奸,就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由司法机关定罪。张律师认为,即便该女孩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她所指认的犯罪嫌疑人的,强奸罪也有可能成立。只要他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
一名资深刑警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则认为,认定某人是否强奸,光有受害人指认犯罪嫌疑人还不够。还需要现场、目击证人、现场物证等相关佐证。他说,时间过去几个月,从被害人衣服上提取残留精斑可能已经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