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其中辽宁省40所、大连12所普通本科院校具有招生资格。
名单按学校所在地、办学类型、科类等排列,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55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169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5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95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
教育部特别声明: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教育部的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该名单,以免失误。
大连市12所2008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有: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水产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